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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科研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(修订)20160301

16/06/30 11:09:19  点击:[]

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科研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(修订)

 

第一章  总   则

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提升学校的协同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,有效地评价其科研工作业绩,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者,充分发挥科研业绩奖励在学校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引导作用。根据《关于修订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(试行)〉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 实行分级积分计算原则。科研业绩积分分为奖励积分和工作量积分。

第三条  考核的科研业绩包括学术论文、著作、科研项目、成果奖、成果鉴定(结项)、专利、新品种、标准、国家新药证书、艺术、服装、表演、设计、体育运动奖等。

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职教职工。特聘教授、校外兼职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按照聘用协议进行。

 

第二章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

第五条各类科研业绩分见附件。个人科研业绩为各类业绩分所得之和,科研业绩以此为基础进行核算。

第六条各类科研业绩均指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为第一知识产权单位、学校职工参加并享有单位知识产权的成果。共同完成的科研业绩(论文、科研项目、成果奖、成果鉴定、专利、新品种、标准、新药证书),其业绩分记入学校科研团队第一完成人,第一完成人根据团队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再分配。

 

第三章统计程序

第七条申报。科技业绩的申报须按规定提供论文、著作、成果奖励证书、成果鉴定(结项)证书、专利授权证书、标准证书、新品种审定证书、新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,交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登记。

第八条初审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、汇总。

第九条复审。科技处负责复审各单位上报的材料,进行汇总、统计,并采取一定方式公示结果,公示期满后上报学校。

第十条仲裁。成果认定时遇到特殊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复核仲裁,报学校研究决定。

第四章奖  励

第十一条  由学校设立专项资金,对符合学校科研奖励政策的科研业绩予以奖励。

第十二条  每年科研奖励积分核算完成后,由学校将专项资金与科研奖励积分按比例换算成分值,然后再进行奖金的分配。

第五章附  则

第十三条  本办法解释权归科技处。

第十四条  原《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科研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》(校发字[2013]19号)废止。

第十五条 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附件:各类科研业绩分

 


附件:

各类科研业绩分

一、学术论文

类别

业绩分

备注

收录论文

SCI一区

800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√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SCI二区

5000

SCI三区、《新华文摘》转载1/2以上

4000

SCI四区、EI(源期刊发表)、SSCI、 A&HCI、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

3000

中国社会科学、求是

4000

教育厅认定的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

A类

3000

B类

2000

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字数超过2000的论文

2000

中国教育报(理论版、学术版)上字数超过2000的论文

1000

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

A类

2000

B类

1000

CSSCI核心库期刊

400


CSCD核心库期刊

350

中文核心期刊

180

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学报

70

CN期刊、会议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ISSHP收录

40

 

二、学术著作与教材

     

学

术

著

作

类 别

专著

编著

备注

业绩分

业绩分

学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

A类

4000

1000

√

B类

2000

500

其它出版社

1500

500


 

 

教

材

类  别

业绩分

备注

国家级本科及其以上规划教材

2000

√

国家级专科规划教材

1000

√

其它教材

300


 

三、科研项目

类  别

业绩分

备注

国

家

级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

受理

200

√

批准

8000

省

部

级

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、青年计划、重大科技专项、部委重大项目以及国家级教改项目等

批准

3000

√

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、科技攻关、国际科技合作、科技成果转化、产学研项目、软科学、省社科规划、其它省部委项目以及省级教改项目等

批准

1000


市

厅

级

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

批准

2500

√

教育厅及市政府项目

批准

300


其他各类研究项目

批准

100


四、成果奖

类  别

 业绩分  

备注

省部级

二等奖

8000

√

三等奖

3000

教育厅及市级政府奖

一等奖

2000

√

二等奖

500


三等奖

100

其它厅级

一等奖

500

二等奖

200

三等奖

80

 

五、成果鉴定(结项)

成果鉴定

(结项、验收)并报奖

类别

等级

业绩分

备注

国家级

领先或优秀

800

√

省级

领先或优秀

500

 

六、专利、新品种审定、标准

类  别

业绩分

备注

专利

发明(授权)

2000

√

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(授权)

500

新品种审定

国家级

5000

√

省级

3000

标准

国家标准

2000

√

行业标准

1000

省级地方标准

200


市级地方标准

100

 

七、国家新药证书

类  别

业绩分

备注

国家新药证书

二类新药证书

6000

√

三类新药证书

4000

四类新药证书

2000

 

八、教师获得艺术、服装、表演、体育、建筑园林设计与体育运动奖

类  别

业绩分

备注

艺

 

术

 

服

 

装

 

表

 

演

 

类

中国文联下设的一级协会(中国美协)主办的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

金奖

1500

√

银奖

900

铜奖

600

优秀奖

300


入选

作品

100

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办的全国服装设计大赛

金顶奖

1500

√

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办中国青年时装设计大赛(汉帛奖)中国职业模特大赛、亚洲超级模特大赛、新丝路模特大赛、CCTV模特大赛

一等奖

1500

√

二等奖

900

三等奖

600

优秀奖

300


中国文联下设的一级协会(中国书协)主办的4年一届的全国书法作品展览、中宣部、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视听类专业比赛

金奖

1500

√

银奖

900

铜奖

600

优秀奖

300


中国文联下设的一级协会(中国影协)主办的3年一届的全国摄影作品展览

金奖

1500

√

银奖

900

铜奖

600

优秀奖

300


中国文联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全国单项展览;中国音协、中国影协、中国舞协等国家级专业协会及省委宣传部、省文化厅、省音协联合举办的大型综合专业比赛

金奖

900

√

银奖

600

铜奖

300

优秀奖

100


省文联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

一等奖

500

√

二等奖

300

三等奖

100


优秀奖

50

省文联下属一级协会主办的单项奖

一等奖

300

√

二等奖

150


三等奖

100

优秀奖

50

体

育

运

动

类

全国运动会

第一名

1500

√

第二名

900

第三名

600

名次奖

300


全国锦标赛、全国甲级联赛等全国性单项比赛,河南省运动会

第一名

300

√

第二名

150

第三名

100


名次奖

50

建

筑

园

林

规

划

设

计

中国建筑设计国家奖

梁思

成奖

1500

√

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

一等奖

1500

√

二等奖

900

三等奖

600

表扬奖

300


说明:

一、论文部分

1.收录论文指在纸质期刊上发表且检索类型为JA的学术论文。会议论文除被SCI、EI、ISTP、ISSHP收录外均不计算积分。

2.论文的产权单位为“太阳城亚洲(中国)官方网站”,英文表述为“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and Technology”。论文只统计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。

3.当年发表的论文在每年12月份由学校按第一完成单位集中统一检索,12月份检索不到的移至下一年度。

4.学校教职工为通讯作者的论文,其第一作者须为学校学生或教职工,论文业绩分计入通讯作者。

5.单篇论文字数低于2000字或期刊上论文不足一个版面的,不予计算。

6.艺术、服装、建筑园林设计类作品与同级别学术论文等值,但同一期发表多幅作品按一篇论文计算。

7.同一篇论文,按最高积分计算,不重复奖励。

8.各级各类学会、会议评选的获奖论文,以及以增刊、专刊、特刊、号外、论文集等形式出版的论文不在奖励之列。

二、著作部分

1.专著指研究者在科学领域内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汇集,具有独立完善的研究体系。

2.第一署名人不属于学校职工的著作,按照总分的1/n计入学校的第一署名作者(n为学校第一署名作者的名次,如作者排名不分先后,则n为作者总人数)。

三、科研项目部分

1.科研项目业绩分以项目批准文件下发当年一次性记入第一主持人。

2.教职工参与外单位的科研项目,学校必须具有单位知识产权。项目申报前应将申报书交科技处备案,并在立项后提供立项批准文件。按单位署名的1/n(n为学校在参加单位中名次)进行计算,参与人再以1/n除以个人排名计业绩分。

四、成果部分

1. 科技成果奖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技进步奖;教育部科学技术成果奖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及其他部委成果奖;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、河南省发展研究奖(含其他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同级奖励);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及市级政府奖(含其他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同级别奖励);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成果奖和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、信息技术成果奖等厅级成果奖。

2.获得省部级一等及其以上奖励的成果,按学校《重大科研贡献奖励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3.若第一知识产权单位不属于学校的科技成果,按照单位署名的1/n(n为学校在完成单位中名次)进行计算,完成人再以1/n所得的业绩分除以个人排名计算。

4.同一成果获多次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额度执行,补足更高一级成果的差额部分。

5.设有特等奖的成果,其特等奖业绩分对应于相应的一等奖,依次类推。

6.成果奖、专利、新品种证书、新药证书以证书下发当年一次性计入业绩分。

7.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,主持编写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省市级地方标准,以正式颁布后的当年一次性计入业绩分。

五、艺术、服装、表演、建筑园林设计与体育奖励部分

1.艺术、表演、建筑园林设计、体育类奖励指学校为第一获奖单位,参赛人员为学校在职教师,不含教师的指导奖。

2.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奖励,科研绩效分记1/n(n为学校在完成单位中名次)。

3.集体项目奖励按1/n计分(n为总人数)。

六、科研业绩积分范围

1.科研业绩积分限与申报人所从事学科、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的论文、著作、项目、奖励、专利、品种审定、新药证书、艺术、表演、设计和运动等奖励名次。

2. 标注为“√”是指在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基础上对较突出的科研业绩进行的奖励。

3. 凡经个人申请,学校同意调离的人员,不再享有科研业绩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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